阁楼通风——经常遗漏的代码要求?
这个问题是关于通风阁楼的。假设您正在使用1:300的比例计算所需的NFVA。IRC和IBC都将上部通风限制在总所需NFVA的40-50%。例如,如果你的阁楼需要1000平方英寸的NFVA,你必须找到400-500平方英寸的NFVA -不多不少-在阁楼最高点3 '内,无论你提供的NFVA总量。在大多数屋顶上,如果你用一个典型的山脊通风口给整个山脊通风,你可能提供了太多的上部通风(除非你有一个非常短的山脊的臀部屋顶)。什么是最可行的方法来保持你的上部通风在代码要求的范围内?你是否有选择地只对脊骨的一部分进行通风?你是否减少了山脊处的护套间隙的宽度?你只是给整个山脊通风而不担心数字吗?你是否只使用1:150的比例来避免这个问题?关于阁楼通风的讨论太多了,但我还没有读到任何关于需要限制山脊通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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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
你能贴一个到相关代码部分的链接吗?这对我们的讨论很有帮助。
谢谢Malcolm,相关的代码部分是2018 IRC 806.2和IBC 1202.2.1。
堂,
撇开代码不谈,我认为在拱脚处安装更多的通风装置是个好主意。正如乔恩所说:在阁楼上施加一点正压力是有用的。
我也不认为提供比1:300更多的通风有任何坏处,所以这可能是简单的,看看乘坐通风口的产量,并确保相同或更多的出现在屋檐。
如果你想坚持1:300的比例,可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像你说的那样在外壳上剪出适当大小的缝隙。
他们要找的是山脊和拱腹的同一区域。
谢谢,DC -我同意,理想情况下屋檐/屋檐通风和屋脊通风应该是一样的。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在一个典型的屋顶上用一个标准的山脊通风口给整个山脊通风,你可能会超过最大允许的山脊通风。所以我想知道其他人是如何避免这个问题的——我从未在任何关于阁楼通风的文章中看到过这个问题。
我的理解是,这不是最大允许的脊排风,任何超过50%的都不计入所需的通风面积。
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但我联系了ICC,他们确认脊通风不能超过总需要通风的50%。我认为这些要求比大多数人意识到的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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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1:150的比例是一个好主意——这样你就不用担心屋顶工人会忽略你的“使间距恰好为x”的指示了。
讨论这种限制背后的目的也很有趣。据说这会产生一点正顶压——在寒冷的天气里是个好主意。但在炎热的交流电天气下,几帕斯卡的负顶压力就会抵消叠加效应(即,是有益的)。但由于风效应(阁楼通风的主要驱动因素)变化如此之大,我预计阁楼压力无处不在,有正的有负的。所以空气密封好。
'不管总nfva。'
你能把你认为的确切的语言贴出来吗?
来自IRC R806.2例外条款#2:“不少于40%和不超过50%的所需通风区域由位于阁楼或椽空间上部的通风设备提供。”
IBC 1202.2.1例外条款#2也有同样的要求。
这里的关键词是“必需的”。这告诉你,不管你提供了多少屋檐通风,上层通风的上限是所需通风面积的50%(即,当你将阁楼面积除以300时,你得到的数字)。实际上,我打电话给国际刑事法院询问技术意见,他们确认这个解释是正确的。更合理的做法是将其限制在总通风的50%(屋檐+屋脊),但这不是代码的编写方式。